學校學生實驗制度
1.實驗室是教學實驗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,與實驗無關的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。學生在實驗室進行教學實驗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。
2.學生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指導書,明確實驗目的、步驟,初步了解實驗所用儀器的性能、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,未經預習或無故遲到者,指導人員有權停止其實驗。
3.進入實驗室不得高聲喧嘩,不得隨便移動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等。不隨地吐痰,不亂拋紙屑雜物,保持室內整潔衛生。實驗室內禁止吸煙、吃東西,杜絕發生意外事故。
4.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,服從指導教師指導,儀器安裝完畢經指導教師檢查后放可進行實驗。要如實、認真作好原始記錄,不得抄襲他人實驗結果。
5.愛護實驗室儀器設備工具,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儀器設備工具等損壞者,應按“實驗器材借用、損壞、丟失賠償暫行辦法”進行處理。
6.實驗中注意安全,節約水、電、材料,遇到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、火源,報告指導教師進行處理。大的事故應保護好現場,等待處理。
7.實驗完畢應將儀器、工具、器皿歸還原處,實驗場所清理干凈,經指導教師檢查后方可離開實驗室。
8.實驗后,學生必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分析實驗結果,寫出實驗報告,不得抄襲或臆造,并按時交送實驗報告。
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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