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師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
為了貫徹落實《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》,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,確保廣大師生人身安全,提高師生交通安全意識,特制訂如下制度:
一、樹立“安全事故無大小”,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”的安全意識。
二、認真學習交通規則,自覺遵守交通規則,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習慣。
三、聘請交通安全指導員,定期為師生講授安全知識,為家長開設交通安全講座,以例說法,提醒警示,每學期2-3次。
四、學校安全管理員應充分利用例會、班會向師生宣講交通安全,以黑板報、交通安全事故展覽向師生宣傳交通安全,學校每月講一次,班級每周講一次。
五、學校教職工的車輛須停放在固定位置,行車時速不得超過10Lm/時;學校門前及安全通道不能停放車輛。
六、走讀生騎自行車上、下學應遵守交通規則,出門靠右行;住宿生外出乘車應注重車輛程色,是否有牌照,要乘安全車。
保衛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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